「飯春」、「甜粿」、「講好話」
   台灣年俗中,過年的各種食品或行為都 有其「吉祥」或「吉利」的特別象徵意義。如供奉於廳堂神明案桌上的米飯上,習俗上都會插上一支紙糊剪成花狀的「飯春」,因取其台語「餘」諧音,用來象徵及表示米飯、財富「年年有餘」之意。此外,過年時在神明與公媽案桌上還會用年柑、桔子及甜粿、發粿等積疊成堆來供奉神明,其中拜年柑表示著「年年甘」,桔子表示「吉利」,甜粿象徵「甜甜好過年」、發粿象徵「發財」、包仔粿謂之「包金」、頭粿則是「好彩頭」,台灣俗諺即有云:「甜粿過年、發粿發財、包仔粿包金、菜頭粿做點心」。
   依據台灣的傳統習俗,在圍爐時每一樣菜一定至少都要吃一口,而每一樣菜也都有其意義;例如吃「長年菜(芥菜)」表示「長歲壽」,吃豆干表示會「升官」,吃點芹菜表示「會輕鬆」吃韭菜表示「會長久」,吃雞肉則表示「會起家」;此外,親朋好友家來拜年時,一定會招待吃些甜料,然後「講好話」祝福對方,比如「吃甜甜乎你大賺錢」、「吃紅棗乎你年年好」、「吃土豆乎你吃甲老老老」等等。

   除了這些吉祥象徵之外,在過年期間,也存在著許多的禁忌;其目的乃是希望透過這些禁忌,能避免破壞了新年所帶來的好運與喜氣,進而影響到未來的一整年運勢。列如:過年期間不能說不吉利的話、不能打罵小孩、不能吵架,不可上醫院看病、吃藥,不能向人討債,不能打破東西、也不能拿針等等,以免招致楣運。

   另外,新年期間也不可掃地與倒垃圾,以免將福氣掃走或倒掉;如果真必須掃地時,也需要由外往內掃,以將好運掃進門,垃圾也要包好等待初五之後才能拿出去倒掉。